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对以破产案件的债务人为被执行人的执行案件 均应中止执行给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的批复 1993年9月17日,最高人民法院 你院川高法执(1993)字第4号《关于执行案件已冻结的款能否再作为破产财产清偿的请示报告》收悉,经研究,答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对以破产案件的债务人为被执行人的执行案件 均应中止执行给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的批复 1993年9月17日,最高人民法院 你院川高法执(1993)字第4号《关于执行案件已冻结的款能否再作为破产财产清偿的请示报告》收悉,经研究,答